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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哥砍断别人的手指,致轻伤一级,未赔偿,到现在四个多月关在看守所
我大哥砍断别人的手指,致轻伤一级,未赔偿,到现在四个多月关在看守所 我大哥砍断别人的手指,致轻伤一级,未赔偿,到现在四个多月关在看守所,现案件已移交法院,我想问下,是不是现在赔偿受伤方,法院会从轻处理;如果没钱赔偿,是不是会重判,判多久?最后是不是还要赔偿?
2017-11-08 22:30 吴云辉 13028840800(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7-11-08 22:40
你好!故意伤害致人轻伤3年以下的量刑,对被害人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从轻量刑。
2 袁伟律师  2017-11-09 06:24
建议积极赔偿,争取从轻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7-11-09 08:56
积极赔偿,争取从轻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7-11-09 10:26
如果有对方的谅解书,法院会从轻处理。如果没有赔偿,受害人还是有权要求你哥支付医药费的。建议跟对方协商,积极赔偿,争取对方的谅解书。
5 110网律师  2017-11-09 10:38
故意伤害罪,3年以下,积极赔偿可以从轻,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影响民事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7-11-09 10:39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7 吴君瑜律师  2017-11-09 11:30
赔偿得到谅解书的会对量刑有影响。
8 110网律师  2017-11-10 11:24
您好,人身损害赔偿是一定要赔的。及时赔偿后得到对方的谅解,可作为法院从轻处理的考量依据。建议配合法院执行。
1、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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