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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问题
安置问题 有个问题请教。我村因大型水利工程被拆迁,区政府是拆迁主体。镇政府因考虑到我村已无其他宅基地可用,便向区政府请示审批xxx亩土地用于建房用地安置和耕地补偿。区政府批示同意,并要求镇政府做好监督工作。但现在却被村委搞开发了,也得到了镇、区政府的同意,现在我们去要建房用地,村委说政府都同意了,我们没办法。你找政府去吧。找到镇政府,镇政府说那是你们村的事情,属于村民自治的范围,我们不好干涉。找到区政府,区政府说安置建房用地已经移交到你们村里了,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你们村是安置主体,我们也管不了,还是找村里协调吧,现在那块地正在进行国有土地的审批,想要宅基地是不可能了。请问这种答复合法吗?村委的做法合法吗?区政府作为拆迁主题,这种答复合法吗?
2010-05-13 19:44 rabbit……(山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5月16日 19时24分
村委做法违法,政府实在推卸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05-14 13:27
既然拆迁,就应由拆迁人对作为被拆迁人的村民给予补偿安置,不能由拆迁人统一对村委的用地批复代替对村民的补偿安置。可电话详询。13683102906 1860003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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