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伪证,是法院判定伪证,还是公安机关立案? 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与我原起诉的人一伙找别人,做了一份内容是虚假的法院判决书,让别人起诉他,说欠他机械租赁费,达到证明我申请查封的物是案外人所有的目的,在异议审理中,案外人当做证据提交法院,对抗我申请法院的诉讼保全查封。现在是他们交给法院判决书的原告,向法院作证,判决书里面内容都是虚假的,并出庭作证,是被逼迫他参加诉讼的。这是不是情节严重的伪证,是不是要追究案外人的刑事责任?是法院追究?还是公安局立案追究?我公安局报案,他们说要法院或给公安局出具文书,法院说的是不转你去公安局立案。我到底怎办?
2012-09-20 14:43 sunqin……(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20 17:47
可以报警处理。
2 赵亮律师 2012-09-20 14:45
属于伪造证据,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 孙新律师 2012-09-20 14:52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如果不立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复议,或者是向检察院提出要求立案监督。
4 赵江涛律师 2012-09-20 16:02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 李同红律师 2012-09-20 16:15
属于伪造证据,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2-09-20 16:58
公安局立案追究
7 孙新律师 2012-09-20 18:41
属于犯罪行为,公安局应当立案,如果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
8 丁磊律师 2012-09-20 20:07
诉讼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9 孙新律师 2012-09-20 20:39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