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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保障农民合法权利
求助保障农民合法权利 我家2003年在武汉市汉南区花5万元购得一鱼池承包经营权(经营权限18年,至2021),有合同,款已付清。但由于原承包者不配合,至今在管辖大队未过户承包人。两年内那鱼池所在地要征用,此时原承包者要求分得全额征地款,仅支付给我家原购鱼池款5万元。请问原承包者的做法是否合理,我家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利,胜算有多大?
2012-09-20 12:37 jenny0……(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20 12:41
已经征用了还是将要征用?如果是将要征用,现在还不宜起诉,建议尽快办理承包过户。如果已经征用而对方无故占有征地款,可起诉要求其返还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9-20 13:12
可以起诉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2-09-20 13:14
你不变更名字的话 有些难以获得支持
4 110网律师  2012-09-20 14:06
已经征用了还是将要征用?如果是将要征用,现在还不宜起诉,建议尽快办理承包过户。如果已经征用而对方无故占有征地款,可起诉要求其返还。 建议当面咨询详细表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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