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国土局做出的不合事实的行政处罚作出诉讼? 我因无宅基地申请,与村民互换耕地后,在耕地上建房,当时经过申请,有村委会与国土部门的盖章文件,现因换地人没有道德约束反悔不承认换地,四处走访,政府与国土部门不知道有没有调查清楚,一直督办,现国土局下了行政处罚决定,说我家房子是违法建筑,10年了,为什么刚开始建房时不说是违建?如果当时说我们违建,那我们就不会建房,现在对于我们家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算不算?我该如何提出行政复议与诉讼?
2017-11-01 09:19 dqq789(山西-临汾)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7-11-01 09:32
提起行政诉讼。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11-01 11:05
您好!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3 110网律师 2017-11-01 09:21
你直接凭借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可以了
4 郎海华律师 2017-11-01 09:23
可以起诉解决的
5 110网律师 2017-11-01 09:23
应该诉讼的
6 闫燕律师 2017-11-01 09:2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的。
7 李大贺律师 2017-11-01 10:41
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
8 孙新律师 2017-11-05 16:19
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详情可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