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张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今年四月我村张某在我家介绍下使用了我们乡镇出产的水泥用于建渠道,后因施工和水泥质量问题引起渠道倒塌,然张某在不分青红皂白的情况下问我家讨要5000元损失费,但我方不认为责任在我们,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张某带人把我家的一辆农用三轮车强行开走,在此我想请问下,张某是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次事故我方是否有责任?
2010-05-12 22:06 依依2(河南-洛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翔律师 2010-05-12 22:11
你方若不知水泥质量有问题,则没有责任。至于张某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侵权,可起诉要求其返还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0-05-12 22:15
可以要求返还 不给可以起诉。
3 朱君秀律师 2010-05-12 22:26
答;张某的损失应当向销售者、生产者主张,你不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带人把我家的一辆农用三轮车强行开走,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可以报警。
4 丁光华律师 2010-05-13 07:42
可以报案,由公安机关做出决定
5 常子吉律师 2010-05-13 16:41
你方若不知水泥质量有问题,则没有责任。至于张某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侵权,可起诉要求其返还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0-05-13 18:01
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