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弱势如何的我,要如何自己举证? 我是一所大学外聘的员工,合同是一年一签。在2012年7月2日下午接到小部门领导的口头通知:马上就要放假,下学期不再续聘合同(合同期满为9月7日),放假前交钥匙走人。当时想着已经在这所学校里工作了15年,其中在这个部门工作了两年了,且在QQ里给处级领导也有发过QQ问起不续聘的理由,但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答。8月28日接到小部门工资制表人的电话:放假之后到我合同期满之时的工资按10元/天发放。9月7日合同期满时,书记通过办公室人员打电话找我,但当时我没有在本地,直到我回到本地在QQ上先找他们。对于我放假期间扣掉的工资,目前单位同意补足全额,但对于部门小领导的口头叫我交钥匙走人一说不认同,还说开学8月28日至9月7日合同期满之时,我是不假离职,不予发放假期工资。还说他们有单位的上班考勤表,但我知道的是我们单位现仍在那里上班的外聘员工都没有做签到考勤记录。我想请问一下,做为弱势的我,如何才能举证小部门领导的口头交钥匙走人之说?我现在只能据口头之理力争,如果是我自己走人,那单位却没有任何一人打过电话通知我上班。再一个就只有电话祥单证明单位没有人打过电话。这样的材料能证明吗?有力吗?还得从哪些方面入手?盼解!谢谢!
2012-09-19 14:42 nannan……(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沈辉律师 电话:13438213501 2012年09月19日 15时01分
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2 何青超律师 2012-09-19 14:49
你与单位形成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能解除,单位如解除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