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后的法律效力 拆迁后分三套房,一套写父亲和我的名字,一套写我的名字,一套写姐的名字,而写父亲和我名字的那套房说好以后是给我的,想做个公证,请问这个公证的法律效力强么?如果公证需什么人到场,会否有其他情况造成该公证失效?
2012-09-19 14:38 张大车(上海)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2-09-19 15:21
公证的话,也是可以撤销的。
2 110网律师 2012-09-19 14:42
公证最好咨询公正处
3 110网律师 2012-09-19 14:46
法律效力分三种,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也合法并且经过公证,那是有效的。
4 孙新律师 2012-09-19 14:49
直接去公证处办理
5 时瑞芳律师 2012-09-19 14:52
让你父亲对自己拥有的那套房子立一份遗嘱,直接去公证处公证即可。
6 110网律师 2012-09-19 15:04
您好!这个情况可以到公证处做一个遗嘱公证,或者请律师做一个遗嘱见证。
7 张向锋律师 2012-09-19 16:53
你父亲重新出具公证遗嘱,前面就会失效。最好从产权上去除你父亲的名字。
8 张峥嵘律师 2012-09-19 19:09
你父亲可以立公证遗嘱,他本人不反悔的话,就有最强的法律效力,也不会失效。
9 110网律师 2012-09-19 19:53
有效力。属于遗嘱公证。
需要无厉害关系的两位见证人
需要无厉害关系的两位见证人
10 李军律师 2012-09-20 11:35
公证有效,但不能一劳永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