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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爷爷1976年去世,奶奶1人和4个子女,1998年该房子已为危房
您好,爷爷1976年去世,奶奶1人和4个子女,1998年该房子已为危房 您好,爷爷1976年去世,奶奶1人和4个子女,1998年该房子已为危房,奶奶无经济能力建造新房,其他子女均不愿意出钱盖房,且未赡养老人,故老人于98年将房屋赠与小女儿,且在公证处公证,小女儿借钱将房子盖起来后,2个哥哥每人出了10000元买了一间房子,且办理了独立房产证,现该房子已被政府征购,几个哥哥将小女儿告上法院,理由为该房子为老屋,小女儿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想咨询该案件小女儿是否需给几个哥哥额外的补偿?
2017-10-29 20:28 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7-10-29 21:26
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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