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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尸体程序不当,尸检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解剖尸体程序不当,尸检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死者13岁,死因不明,但有相对充足证据证明系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用药过激导致死亡。尸体解剖当天,在尸体解剖之后,政府人员从医院领取出死亡证明到达解剖现场,要求死者家属火化尸体。听说规定是尸检医生要先在死亡证明上签字后,才能进行尸检。即尸检程序明显错误,请问,尸检结果还具法律效力吗?但担心解剖医师在解剖之后暗自补签了死亡证明。我们手里掌握那张死亡证明年、月、日栏都是空白。由于首次解剖尸体程序不当,若对第一次尸检结果不服,是否还可进行二次尸检?
2010-05-12 17:11 周华斌(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12 17:16
建议你将这种情况反映到公安机关,要求再次尸检。
2 祝永根律师  2010-05-18 21:10
你好!
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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