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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今年9月1日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报到上班并签订了两个月试用期的合同
您好,我是今年9月1日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报到上班并签订了两个月试用期的合同 您好,我是今年9月1日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报到上班并签订了两个月试用期的合同,现在我于10月27日提出在试用期满后也就是10月底离职,最长一周时间交接,可是公司不同意,说是合同写了因工作特殊需要一个月才能让我走,直到他们找到合适的替代老师,我不同意,说我如果执意要走的话就不给我发10月份工资,这样合理吗,我一个外地青年很无助,谢谢律师帮帮我。
2017-10-28 12:24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0-28 12:50
发生劳动纠纷,不能协商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10-28 12:54
找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3 易德铭律师  2017-10-28 14:07
不合理,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离职。
4 陈晓云律师  2017-10-28 14:5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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