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英语教育机构时合约中的霸王条款 现欲加盟海淀区一家英语教育机构,但签约时遇到一些问题,如加盟授权机构要求4年40W的加盟费,但第一年如收不到300个学生,即收回代理权,并且加盟费不退。想咨询下,这样的条款是不是属于霸王条款,具不具有法律效应。
2012-09-18 08:42 llsmn(北京-海淀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9月18日 08时45分
内容不违法,只要你们双方都是自愿签订的就有法律效力,不存在什么霸王不霸王的,你不接受可以不签,或者与对方协商进行修改。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18 13:17
不属于,自愿签订的,应当有效。
3 110网律师 2012-09-18 08:51
您好,所谓的“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建议最好把合同拿来我看一下。 我的补充: 2012-09-18 08:52
温馨提示: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4 徐卫东律师 2012-09-18 09:05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合法有效。
5 谷友军律师 2012-09-18 09:21
内容不违法,双方协商一致就合法有效
6 孙新律师 2012-09-18 09:24
——双方意思一致的,可以签署,否则,你可以拒绝签署。
7 孙新律师 2012-09-18 09:44
这个不属于霸王条款,你可以选择不签的。
8 李同红律师 2012-09-18 09:48
内容不违法,双方协商一致就合法有效
9 孙新律师 2012-09-18 11:47
你可以不签订。
10 赵江涛律师 2012-09-18 14:57
与对方协商进行修改。
11 李建成律师 2012-09-18 15:23
一切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