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公司盖有公章,资金未到公司银行帐号 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公司盖有公章,资金未到公司银行帐号,而资金到法人代表个人卡上,资金使用无法说明用于公司经营还是个人消费,其它股东也不知情,公司负归还责任吗?现已起诉公司,而公司抗辩该笔资金未进入公司账户,其该笔资金在法人代表个人账户的使用用途无法说明用于生产经营,公司不承担偿还责任,公司的抗辩有理吗?
2017-10-27 10:07 ask201……(陕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7-10-27 10:33
公司负归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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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工程借款100万元,以父亲个人名义写了借条给对方,并且父亲创建的公司还盖了公章作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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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您好!公司老板让我们几个员工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资金,当时立有字据
0个回复你好,今天公司向个人借款50万,开出一张借条,收款经办人是我,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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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借款有个人签名公司名称公司公章,但资金打到个人账户
5个回复股东以公司名义向我借款,钱直接汇入股东个人账户,借款协议上有股东签名和公司公章,现在公司倒闭,股东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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