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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要承担未收回货款责任吗?
请问我要承担未收回货款责任吗? 我2008年6月和朋友合伙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是股东之一,同时也是公司的监事。后来我做了一笔生意,然后由于厂家的质量问题,合同的尾款一直没能收回来(其实尾款不收回来也不亏),后来我于7月中旬离职,然后要求转让股份,(但是他一直拖着时间没有去办工商变更手续)现在他们正在和合同的买方打官司要求收回尾款,但是已经败诉。他现在反过头来说是因为我的失误,造成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尾款收不回,让我承担这个费用,请问合理吗?
2008-12-03 19:14 sesha(江苏)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2月06日 00时03分

 1、当然不合理。2、既然是合伙开办公司,你和他之间是平等的身份,不需要签订什么劳动合同。3、如果他要求你赔偿,他需要提供证据,而我认为这很难,何况即使是你的失误,也只能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不能要求你个人承担损失。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03 21:38
属于股东的,应当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 孙新律师  2008-12-03 19:32
根据你对这个损失是否有过错责任,有过错应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
4 110网律师  2008-12-03 21:20
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你做的业务也是公司的业务,你没有过错,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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