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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到期,房东以没有提早通知(合同并无此项)为由,拒还押金
房租到期,房东以没有提早通知(合同并无此项)为由,拒还押金 房租合同到期,与房东交房时候,房东以没有提早一个月通知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合同上并无说明要提早通知房东不续租。现在已经过了合约期,还未做好交接工作,我们已经按期搬出,新房客也入住。新房客入住后进行维修,房东事前没有与我们商量维修一事,事后让我们进行赔偿,期间没有交接完成房子。请问,房东的种种行为是否违法?押金能否拿回?维修费是否需要赔偿?事情双方调解未果,还有什么渠道可以解决。感谢您的回答~
2012-09-17 09:17 qq1873……(福建-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雄志律师  2012-09-17 09:44
要看合同是否约定,要提前通知。若是没有,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处理。
2 邹金狮律师  2012-09-17 09:48
要看合同是否约定,要提前通知。若是没有,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2-09-17 10:18
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当赔偿你的相应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2-09-17 10:53
您好 要看你们双方之间的合同对此类行为是如何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办理,建议您们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 林传雄律师  2012-09-17 13:21
可以诉讼解决,具体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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