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泸州有一个总公司,在南充设有一个分公司,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与一个开发商签订了一个建筑施工合同并大部分履行,双方在工程款支付数额上产生了重大纠纷。开发商申请了诉前保全,保全的财产在泸州,可管辖的法院是南充,我认为有问题,我见识少,没找着法律依据,故求法律支持和解释
2012-09-16 10:59 潘迅(四川-眉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16 11:26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1条规定,诉前的财产保全应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但法律上并未明文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地,根据上述解释第103条规定及司法实践,我认为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向受理案件所在地法院提起,由受理案件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