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份坐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手肱骨骨折,现在一年多点了还没有拆钢板 去年八月份坐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手肱骨骨折,现在一年多点了还没有拆钢板,评残十级,农村户口,原来是在成都做工地的,应该怎么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钱?
2017-10-21 19:01 花颜(四川-乐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7-10-21 19:03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10-21 19:23
委托律师帮助计算。
3 陈晓云律师 2017-10-21 19:41
各地标准不一,联系当地律师核算
4 龙成律师 2017-10-21 19:47
报警划分责任,再根据责任进行赔偿。
5 赵强律师 2017-10-21 20:16
索赔需要向肇事者本人索赔,因为司机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当然现实生活中会存在肇事者不是车主、肇事者是公司的员工等情况,当车主存在过错、单位不予赔偿的时候,可以把车主、肇事者所属单位以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是,在起诉之前还是尽量以协商的方式处理,这样可以省去繁杂的诉讼程序,协商不了或者对方不愿意赔偿的,再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事故认定书、治疗花费的费用单据、对方的身份信息等)。
6 陈铠楷律师 2017-10-21 20:57
直接与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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