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车事故导致人伤,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现在认定,我方是主要责任,对方公交车是次要责任,事故中因公交车急刹车导致有名乘客轻微骨折,现交警部门要我们承担医疗费,跟公交公司无关,我觉得不合理,但是又找不到法律法规,到底受伤的乘客直接跟我们有关系,还是有连带责任,还是跟我们没关系,医疗费由公交公司承担呢?最后由公交公司再问我们索赔?想详细得到回复,谢谢!
2010-05-11 15:17 shelly……(上海-松江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0年05月11日 18时53分
交警部门只负责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问题不是交警部门的职责范围。
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应由你方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
协商不成的话,让对方起诉,届时,你方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应由你方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
协商不成的话,让对方起诉,届时,你方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0-05-11 15:19
请你按交警的意见办理。救人要紧。
3 邢环中律师 2010-05-11 15:27
乘客受伤损失同样应由你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0-05-11 15:48
双方都有责任赔偿。
5 代雨庭律师 2010-05-11 17:13
都有责任,详情请来电咨询。
6 任济舟律师 2010-05-11 17:45
你方和公交公司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可委托律师办理,本律师专业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如果需要,可委托律师办理。
7 110网律师 2010-05-11 19:05
警察说法不对,应该所有费用按责任比例分担的。
8 110网律师 2010-05-12 08:42
你好,连带责任,你方承担后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他应当承担的部分。
9 110网律师 2010-05-12 10:42
1、乘客的费用有你和公交公司承担;
2、交警说的不对。
2、交警说的不对。
10 姚艳艳律师 2010-05-13 09:52
应该是你和公交公司按比例分摊。并且交警部门只负责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问题不是交警部门的职责范围,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具体可以电话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