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必须核对身份证和本人签字吗 律师您好,因涉及一起借款没有全部按时履行的起诉案件,2张借据其中一张10是2012年8月25日到期,另外一张50万是到2012年10月15日到期。因为8月25日之前之还了3万,没有及时履行好,对方起诉我。但法院是用手机电话(个人认为常规告知肯定是法院固定电话,现在骗人的事很多)通知我说要到法院核对身份证证件以及去确切地址,因为出差在外,我告知直接邮寄到我收件地址(公司地址)。现在邮局来电话说要我亲自签收和核对身份证,如果超过5天他们要退回,请问有必须要这样履行吗?如果没有在5天内亲笔签收,邮件退回对我有什么影响?谢谢律师
2012-09-14 11:32 ps9490……(浙江-杭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9-14 13:35
法官会打电话给你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9-14 14:21
法院会再通知你
3 110网律师 2012-09-14 11:36
你不是受到了传票吗?上面有法官的座机,核实一下就知道了
4 陈晓云律师 2012-09-14 11:39
就让退回,法院还会向你送达的
5 110网律师 2012-09-14 13:01
可以委托你亲属签收。
6 110网律师 2012-09-14 13:19
没影响,法院会再通知你
7 110网律师 2012-09-14 16:04
法院会再通知你
8 2012-09-14 20:16
法院会再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