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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原来是老公单位的,房现在要拆迁了,房产证的我老公的名,现在单位要钱
公有住房原来是老公单位的,房现在要拆迁了,房产证的我老公的名,现在单位要钱 你好,请帮我一下,我老公单位在我们市中心有28平米的公房,原来是单位交房租费给房管所的,一直无人居住,那儿家中没有卫生间,水都是公用的,03年6月我家老房子卖了,当时户口无地方迁,经单位同意就写了一份分房合同让我家迁进去了,03年8月经理让我老公把房退回给房管所,也没有让他写证明给我老公,当时我老公就没有退给房管所,就我们家交租金,现在房产证都是我老公的名字,今年房子要拆迁了,房款还没有拿到,单位就说房子的拆迁款要交公司,这十年的房租费都是我们家交的,房管所谁交租金这有什么区别,请问这房款要全部给公司吗。
2012-09-13 14:18 WJF617……(江苏-常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9-13 14:37
你老公是承租人,拆迁补偿有你家的
2 110网律师  2012-09-14 16:47
1、共有租房遇拆迁,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
2、公有租房在没有将房屋变卖之前,房屋产权人是属于房管部门,你丈夫是已经是产权所有人,说明已经获得合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拆迁款由你们获得,你若长期居住在一起的,还可以获得照顾人口的补偿部分。

如有疑问,可电联或面谈。

法条参考: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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