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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妻子瞒着丈夫用婚后隐瞒的经营收入炒股收入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前妻子瞒着丈夫用婚后隐瞒的经营收入炒股收入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感情不和,妻子瞒着丈夫用自己婚后隐瞒的经营收入与炒股收入(婚后妻子从未承担过主要家庭负担,相反始终隐瞒其各种经营收入和炒股收入!)为未成年的女儿购置了房产。”请问:如果妻子提出离婚,那么她的上述行为侵犯了丈夫的什么权利?,是否构成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有财产?该房产应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丈夫该通过什么途径来收集相关证据?丈夫又将如何主张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2010-05-11 09:42 情感互动(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0-05-11 09:45
涉及隐匿财产,建议委托律师帮助,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财产
2 贾金勇律师  2010-05-11 10:4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办理。
3 110网律师  2010-05-11 10:54
隐匿财产,但是既然是给孩子的,我觉得就没有必要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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