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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只登记了女方名字,女方100%份额,但是贷款是夫妻共同偿还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只登记了女方名字,女方100%份额,但是贷款是夫妻共同偿还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只登记了女方名字,女方100%份额,但是贷款是夫妻共同偿还的,这对后期房子的归属权有疑义吗?如果离婚,这房子能认定为女方财产吗?
2017-10-15 21:17 金倩倩(浙江-丽水)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10-15 21:18
这是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2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7-10-15 21:40
共同财产的。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10-15 21:54
属于共同财产。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0-15 21:59
属于共同财产。
5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7-10-16 05:25
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6 程金霞律师  电话:15906603573  2017-10-16 10:43
除非双方有约定,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否则仍属于共同财产。
7 徐岳律师  2017-10-15 21:37
不属于个人财产。
8 陈晓云律师  2017-10-15 21:58
能认定为女方财产
9 陈国利律师  2017-10-15 22:13
虽然名字只登记为女方的名字,但双方没有协议确定为女方个人财产。这种情况法院应该会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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