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了18期的手机,原价2998,预付200,每个月还款285 分期了18期的手机,原价2998,预付200,每个月还款285,请问这个利率是不是过高了,这个受法律保护吗
2017-10-15 10:51 ask201……(宁夏-银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7-10-15 11:06
过高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0-15 12:12
按合同约定的处理
3 郎海华律师 2017-10-15 11:02
过高的不保护
4 李大贺律师 2017-10-15 12:38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特别提醒:如果对方以违法放贷为业,或者吸收客户资金后放贷给你,则你们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你只偿还本金和本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即可(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特别提醒:如果对方以违法放贷为业,或者吸收客户资金后放贷给你,则你们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你只偿还本金和本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即可(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相关法律问题
手机分期,原价5676。首付3000,分期2676。每个月还款270,共18月,4878元
2个回复你好,李律师我在深圳佰仟公司办的手机分期每个月还款206,但
3个回复本人在佰仟金融办理了手机分期业务,每个月都有正常还款,可征信
1个回复本人在佰仟金融办理的手机分期业务,每个月都有还款,但征信却显示已经逾期了两个月了
1个回复请问一下。我在普惠分期了一个价值2498的手机,首付三百。每个月还款228我已经还了十二期
3个回复我分期买了一个手机2799,每个月还款230已经还了12个月
3个回复你好。我在分期公司办了一个手机分期。本来是每个月14号还款金额
2个回复我朋友用的我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当然他保证每个月他还款,我让他用了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