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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分期了一部手机,分期金额是2198,每个月还199
你好!本人分期了一部手机,分期金额是2198,每个月还199 你好!本人分期了一部手机,分期金额是2198,每个月还199现在我还了十二个月一共还了2729  利息我按最高年利息百分之二十四还完了,但现在他们天天打电话骚扰我说分期的是二十四个月,还要还2000多,本金2198,照他们说的那就要还4000多快5000了。不还他们说要起诉,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按法律的规定应不应该还他们说的剩下的二千多。
2017-10-15 09:08 ask201……(甘肃)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7-10-15 10:14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特别提醒:如果对方以违法放贷为业,或者吸收客户资金后放贷给你,则你们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你只偿还本金和本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即可(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 钟晶律师  2017-10-15 10:48
你好,你们是否签订合同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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