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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伤赔偿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 在建筑工地受伤算是工伤吗?我爸爸在建筑工地被电锯切断右手大拇指前半截,但是已经接好,由于断在关节处,就算接好也不能弯曲,失去活动能力。因为是私人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不知道属不属于工伤。应该怎么办
2012-09-12 17:16 ら.雅雅(江苏-盐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路光亮律师  电话:13851063183  2012-09-13 13:52
构成工伤,
1.你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2,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
3,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2 110网律师  2012-09-12 17:34
如果受雇私人老板,应按雇佣关系起诉老板
3 谭小辉律师  2012-09-12 18:57
可以联系律师积极申请吧
4 110网律师  2012-09-13 12:46
1、依据在一对一咨询中给予答复;
2、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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