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户口没有从住房中迁走,是否有居住权 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协议房产由女方所有,并且房产证上一直是只有女方的名字。男方离婚后搬回男方的娘家居住。可是现在男方户口一直不肯迁走也没有搬走,请问他是否有权可以继续居住,女方是否可以单方面要求公安户籍管理机关强行迁走他的户口呢?
2012-09-12 14:34 meixul……(江苏-苏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9月12日 14时44分
无权居住,但户口也不能强迁
2 孙新律师 2012-09-12 14:38
——房产登记在你名下的并且协议归你所有的,则对方无权居住,你可以将对方的东西寄存,同时通知对方限期领取,而寄存的费用是对方支付的。
3 陈雄志律师 2012-09-12 14:38
房产登记在你名下的并且协议归你所有的,则对方无权居住,你可以将对方的东西寄存,同时通知对方限期领取,而寄存的费用是对方支付的。
4 110网律师 2012-09-12 14:57
可以要求对方搬走的,户口迁移问题很难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2-09-12 15:00
可以要求对方搬走,但户口不能强行迁走.
6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09-15 16:42
可以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