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租合同,租房方把房东的部份物品拿走,还把房子里面的门,衣柜等搞烂 有出租合同,租房方把房东的部份物品拿走,还把房子里面的门,衣柜等搞烂,现在对方愿意把搞烂的东西修好,都是在修房期间,房子租不出去,那损失谁负责。如果报案了,属于民事案还是刑事案?
2017-10-12 11:38 红梅(广东-肇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小勇律师 2017-10-12 11:40
可以报警,也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 陈铠楷律师 2017-10-12 11:55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我是房东,去年出租了一套房子,租房合同是签的两年,现在我要提前把房子收回来
2个回复你好,我是房东,去年出租了一套房子,租房合同是签的两年,现在我要提前把房子收回来
0个回复房东将房子抵押附加条款是租房合同然后又将房子出租
1个回复你好,我七月份组的房子,但由于房屋太潮湿,一些贵重物品发霉,这种情况跟房东解除租房合同
3个回复租房子是没签订租房合同,是不定期出租,本月要退房,房东说不租了得提前一个月通知
0个回复我是房东我出租的房子在签租房合同时是租房者写的租房金额我当时
1个回复律师您好,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刚住一个多月,房东就通知要将房子卖掉。我们能要求赔偿吗,签的合同里面没
4个回复我是房东,房子去年2月底开始出租,租期为一年,六月左右我发现长期住在里面的人并不是和我签合同本人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