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理赔问题,急于求教大家帮忙 这两天朋友因在玻璃厂上班被玻璃砸到脚背,脚指头筋全断,后来送到医院去治疗,老板要求转院,然后用自己的保险改名为其作为医疗保险,好减少医疗费用,象这样的情况在以后谈到理赔会有影响吗?象我朋友这样的,属于几级工伤?应该如何去做工伤鉴定呢?大概理赔费用除医疗费用外能赔多少钱给他
2012-09-11 22:47 败笔123(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9-11 22:54
会有影响的。不要用别人名字。去劳动局申请。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9-12 07:35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9-12 08:27
这是企业逃避责任的一种做法
4 110网律师 2012-09-11 23:16
有影响,不要用别人的名义就医,到时会很麻烦
5 朱新娟律师 2012-09-12 10:55
用自己的名字治疗,先去申请工伤认定
6 110网律师 2012-09-12 19:33
有很大影响,不要用别人的名义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