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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致人死亡
精神病人致人死亡 2007年,我养父被精神病人杀害,公安机关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结案,在去年三月,我亲身到北京上访,派出所把我父亲接回当地,协商此事,我父亲要求要死者的照片,公安机关不给,说没有
现在,让我们去协商此事。就我祖父的赡养,安葬,祖父在2008年底去世,死者的安葬。
其监护人已亡,协议是与当地公安机关签订,签协议需要注意哪些?赔偿金多少合适?赔偿标准是按2007年的还是现在的标准?
2017-10-10 20:54 781657……(四川-内江)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7-10-10 20:58
您好,应按现在的标准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0-10 21:01
按法律规定办
3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10-11 10:41
您好!
需要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核算。
欢迎详询!
4 陈铠楷律师  2017-10-10 20:58
公安机关没有赔偿义务
5 陈晓云律师  2017-10-10 21:52
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6 李大贺律师  2017-10-21 12:34
走强制医疗+赔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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