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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能咨询个问题吗?我一个半月前离职了(试用期三个月,上班两个月
您好,我能咨询个问题吗?我一个半月前离职了(试用期三个月,上班两个月 您好,我能咨询个问题吗?我一个半月前离职了(试用期三个月,上班两个月,提前几天提了离职,并且有老板签字的离职证明),如今跟上家公司沟通很久,一直不发工资,理由是按照他们根据劳动法等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要扣除我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比如招聘损失,人走了影响项目进度等,请问这个合理吗?
2017-10-10 14:37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7-10-10 14:42
不能乱扣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10-10 15:57
不能乱扣的。
3 刘刈律师  2017-10-10 14:41
您好!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故您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会影响劳动期间工资的发放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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