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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出现变故,打算离婚。老公是福建,我是河南,当初为给孩子上户口
婚姻出现变故,打算离婚。老公是福建,我是河南,当初为给孩子上户口 婚姻出现变故,打算离婚。老公是福建,我是河南,当初为给孩子上户口,我把自己的户口迁到福建了,现在我带孩子净身出户,他家在农村,在外没有房子,我们属于在外务工,考虑孩子在厦门上小学,所以目前不打算把户口迁回河南,如果这样的话,我和孩子的户口要怎么处理?
2017-10-10 09:13 ask201……(福建-厦门)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7-10-10 09:14
咨询派出所为好
2 栾胜英律师  2017-10-10 09:17
离婚和户口没有必然的联系。离婚后,可以暂时不迁户口,可以保证孩子上学问题。
3 齐程军律师  2017-10-10 09:28
离婚和户口没有必然的联系。离婚后,可以暂时不迁户口,可以保证孩子上学问题。
4 孙新律师  2017-10-10 09:30
您好,可以不迁走。
5 厦门叶律师  2017-10-10 09:53
户口问题还是双方协商解决为好
6 赵强律师  2017-10-10 10:42
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7 110网律师  2017-10-10 11:26
咨询一下当地派出所。
8 林忠律师  2017-10-10 11:52
咨询派出所
9 王熙律师  2017-10-10 14:07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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