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母亲名下的房产子女能全部继承吗?母亲的兄弟姐妹有权 父母离异,母亲名下的房产子女能全部继承吗?母亲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吗?谢谢
2017-10-08 23:03 ask201……(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牛彩红律师 电话:18600964532 2017-10-09 10:11
看看有没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就是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2 李建成律师 2017-10-08 23:42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 常路律师 2017-10-09 00:17
您好,一般不能继承
4 申维丰律师 2017-10-09 00:20
您好,一般不能继承
5 李同红律师 2017-10-09 04:58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6 赵江涛律师 2017-10-09 07:57
母亲的兄弟姐妹一般 没有继承权
7 孙新律师 2017-10-09 08:53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8 宋超律师 2017-10-09 10:35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9 陈晓云律师 2017-10-09 10:44
子女能全部继承
10 王艳玲律师 2017-10-09 14:37
如果有父母、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权继承,除非是被继承人父母的转继承人。
11 怀向阳律师 2017-10-09 17:16
您好,一般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话,第二顺序不能继承
12 孙新律师 2017-10-12 16:51
你好,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其他兄弟姐妹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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