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我2011年5月结婚,在婚前我有个人存款,并且在父母还给了一些钱作为陪嫁(双方曾经约定此款只做为结婚后双方父母以后的看病钱),我的个人存款用于了婚房购置家电等,同时男方给的彩礼钱购买了结婚首饰及婚房装修和婚后旅游等。婚后我们的存款来源为:双方父母给的改口钱,男方给的旅游费及结婚当日亲戚朋友给的礼金,和双方工资。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表示我只可以带走我父母先前给的陪嫁钱,剩下什么都不给我,包括我个人存款购买的家电等,现在男方把我们现剩余的存款全部取走转移。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财产应该怎样分割?我看过婚姻法,知道彩礼及婚前存款均属于婚前财产,男方这样做对吗?对于婚姻法我理解有误吗?
2012-09-10 15:42 hrbmyb(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超律师 2012年09月17日 13时44分
1、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一人一半。
2、已经登记结婚,彩礼不予退还。
3、男方恶意转移财产的, 可以少分。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4、不需要归还。
关于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赠与关系发生法律效力后,归夫妻双方所有,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父母不可要回。
除非有以下情况,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已经登记结婚,彩礼不予退还。
3、男方恶意转移财产的, 可以少分。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4、不需要归还。
关于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赠与关系发生法律效力后,归夫妻双方所有,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父母不可要回。
除非有以下情况,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18 12:50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彩礼不需要返还,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平分,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2-09-10 15:46
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的礼金、双方工资等共同财产一般平分。
4 陈晓云律师 2012-09-10 15:54
婚前存款均属于婚前财产,嫁妆归你女方所有。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婚后工资收入为夫妻共有。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婚后工资收入为夫妻共有。
5 汤启坤律师 2012-09-10 17:00
你的理解没有错。
6 110网律师 2012-09-11 07:39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入、婚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予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