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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以公司名义借钱并给借条,借条上说,以个人转账的方式收到钱
对方以公司名义借钱并给借条,借条上说,以个人转账的方式收到钱 对方以公司名义借钱并给借条,借条上说,以个人转账的方式收到钱,但是所用的收款账户与这个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是被对方盗用身份证开的账户。已经报警,警察说证据不足,除了去法院起诉如何证明是诈骗行为,可以让收款账户本人出具证言说与这个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吗?
2017-10-08 09:56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7-10-08 09:58
可以作为证据的。
2 申维丰律师  2017-10-08 10:00
您好,建议作为证据的
3 110网律师  2017-10-08 10:12
案情没有说清楚。最好能电话咨询。
4 赵江涛律师  2017-10-08 10:16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相关维权事宜
5 李大贺律师  2017-10-08 10:17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6 怀向阳律师  2017-10-08 10:34
你好,需要看具体案情分析确定的,建议直接与律师联系。
7 李建成律师  2017-10-08 11:53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8 常路律师  2017-10-08 12:00
您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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