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我叔叔今年62岁,因为一句口角被人打重伤,在医院昏迷三天,住院治疗16天后出院,治疗费用共16000元,先对方只支付了13000元,不再支付,出院后也未进行探望。现在案件还在公安局压着,我们想到法院告他,请问律师索赔金额应该怎么定?我叔叔每个月工资3000元,现在没有恢复劳动能力,医生也没有说啥时候能好利索,只能看身体恢复情况。精神损失费用可以申请吗?
2012-09-10 09:41 sdkdlc……(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2012-09-10 10:09
这个要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你目前只能催促公安尽快往检察院走程序,在法院公诉阶段你可以根据你们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但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再单独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这样可以有精神损害赔偿,但这样意义不大。
2 110网律师 2012-09-10 10:28
你好,这个要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你目前只能催促公安尽快往检察院走程序,在法院公诉阶段你可以根据你们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但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再单独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这样可以有精神损害赔偿,但这样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