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甲与乙在校发生争执,乙离校外出,自寻短见。甲要负多少责任,学校要负多少责任? 课间,学生乙跟丙说话,甲叫她们别吵。乙对甲说:“你一个大肥猪,那么丑,凭什么说我们?”甲听后很生气,于是写纸条给乙,内容是“你别逼我说你的痛处”,由于乙母亲去世,该生心里脆弱,就离校外出,自寻短见。请问甲是否要负责任?学校要不要负责任?甲和学校分别该负多少的责任?说明:都是初三学生,且是在补课期间。
2010-05-09 21:02 莲子1(湖北-黄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10 09:27
都不需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