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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问题
婚前协议问题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付房产的首付,两人约定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结婚前我们签订协议注明婚后房产一人一半,请问该协议只经二人签名是否有效,若离婚的话,此协议能否作为房产分割的依据?(因为之前查询相关网页说此行为属于赠予,男方可任意时间单方面撤回赠予,故想确认清楚),烦请解答,谢谢!
2012-09-08 22:01 et1011……(广西-南宁)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9月08日 22时56分
签订协议后应当加上你的名字,否则男方是可以撤销赠予的。或者公证赠予协议
2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09-08 22:49
建议你还是电话咨询律师。免费解答不会具体到哪里。
3 110网律师  2012-09-08 22:17
协议有法律效力。
4 110网律师  2012-09-08 22:24
“按照新婚姻法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这个理解不对。
有效,可以作为房产分割的依据。当然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把握。
5 陈晓云律师  2012-09-08 22:49
有效,但属于赠与,未公证的,有权反悔,撤销赠与!
6 林传雄律师  2012-09-09 08:32
协议有效。
7 110网律师  2012-09-09 20:06
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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