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出所断案事件有规定吗 3月26日下的鉴定结果,三处轻微伤,但是警方现在不给我们受害者任何答复,请问,对于处理结果,是不是警察是有期限的,一般什么时候应该结案
2010-05-09 18:22 fit959……(天津-南开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颙斐律师 电话:13820612811 2010年05月09日 20时21分
如果鉴定轻微伤的话,不属于刑事案件,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看是否愿意调解,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警察会提出建议你们走民事程序,即去法院诉讼解决。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应当根据调查的结果,对过错方予以行政处罚。
期限规定: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从以上规定来看,应当是六十天的时间,加上鉴定的时间不超过两个半月。
期限规定: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从以上规定来看,应当是六十天的时间,加上鉴定的时间不超过两个半月。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5-09 18:59
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3 孙新律师 2010-05-09 19:35
如果认为处理不公,可考虑委托律师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