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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九月三十号那天开车正常行驶,一老人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我左打轮躲他车停住了
你好,我九月三十号那天开车正常行驶,一老人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我左打轮躲他车停住了 你好,我九月三十号那天开车正常行驶,一老人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我左打轮躲他车停住了,他撞我车上摔倒地上,导致他头部塌陷,医院说让家属准备后事,这种情况我需要担什么责任?
2017-10-02 16:22 ask201……(辽宁-抚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0-02 16:29
报交警划分责任。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7-10-02 16:29
报交警划分责任。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7-10-02 17:07
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4 隋新律师  2017-10-02 16:49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5 张俊杰律师  2017-10-02 17:08
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6 陈晓云律师  2017-10-02 17:10
请报警,由交警定责
7 张勇律师  2017-10-05 13:09
报交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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