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问题 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上面没有写明劳动时间,只标注按工作需求的时间,在实际工作中,远远超出《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时间。咨询劳动局劳动关系科得到答复是:工作需求的时间,合法的。比如我们现在一周工作54个小时,《劳动法》中规定一周44个小时,远远超出,多余的时间也没有加班工资,这样是不是合法的。不合法怎样解决?
2017-09-27 16:06 es_lj(湖北-恩施)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7-09-28 14:43
若不合法的话,可以依法予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2 罗远水律师 2017-09-27 16:10
法定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0小时
3 曹先坤律师 2017-09-27 16:11
仲裁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7-09-27 16:13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王宇航律师 2017-09-27 16:13
你好,你可以到劳动纠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到提起劳动仲裁
6 邓普云律师 2017-09-27 16:16
您好!加班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允许。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7 杜红涛律师 2017-09-27 16:21
当然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吧,如果你的问题亟待解决的话,你有时间可以来电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免费咨询,以便帮助维护最大的权益。
8 李丹律师 2017-09-27 16:23
您好,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的,既然劳动局不解决,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9 丁嫣律师 2017-09-27 16:27
您好,单位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话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希望可以帮到您。
10 姚雷律师 2017-09-27 16:28
您好,是不合法的,建议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您也可以去当地仲裁局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您可以申请律师介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1 郭庆梓律师 2017-09-27 17:14
您好!您可以要求主张加班费吗,并且可以要求减少工作时间,因为没有规定时间就要按照每天八小时工作制。请问单位有没有给您买社保?
12 卢雅琦律师 2017-09-27 19:19
投诉。
13 110网律师 2017-09-28 10:00
法定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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