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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看到后要快速给回答,谢谢了。 做生意的两户人家,互为邻居,由于同行是冤家,某天发生了纠纷,结果商人甲把商人乙的脸抓破,商人乙把商人甲的胳膊划伤,经过公安居的调解,商人甲向商人乙赔偿1000元,但事后,商人乙又找社会上的人恐吓商人甲,请问商人甲可以提起诉讼吗,应当以什么理由呢?
2010-05-08 22:23 源代码(安徽-亳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09 07:26
最好调解和好,实在不行时,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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