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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有小三,又不拿工资回家,家里有2子,小的才半岁,我怎么办
丈夫在外有小三,又不拿工资回家,家里有2子,小的才半岁,我怎么办 我现在的丈夫,在外养有小三,可能还生有小孩,还和隔壁的女人偷情,现在我生有二子,小的才半岁,由于要带小孩,也没有上班(无固定职业),他又不提供任何资金,现在小孩的奶钱等费用都用我手上的那点拆迁费,他有一份工作,工资大约3000元,可是他一分也不给,可能给了那位小三了。我想离婚,可是不知道该做哪些。家里未来面临着拆迁,可房产名字不是我的。我该怎么办?
2012-09-06 16:27 直流发电机(陕西-西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9-06 16:31
收集其过错证据起诉离婚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9-06 16:38
你好:收集对方有外遇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事宜可以电话咨询。
3 康治斌律师  2012-09-06 22:3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男方属于过错方,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9-07 10:14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过错。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种情况要求分割财产时应当多分,拆迁按人头补偿的住宅面积,安置款,等等都可以主张。房产若为你们婚后取得的 可以争取将房屋判归你所有,孩子抚养权问题也可以做出判决,小于两周岁的婴幼儿一般判归母亲抚养,另外的孩子你们二人协商。另外针对孩子抚养费也可以做出判决,一个孩子最高可要求对方支付30%抚养费,两个孩子50%。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9-07 12:27
婚姻自由  你自己决定
6 邹金狮律师  2012-09-09 20:17
收集其过错证据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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