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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结婚三年,婚前房子交了首付24万,贷款额36万,按揭还了一部分房贷
律师您好,我结婚三年,婚前房子交了首付24万,贷款额36万,按揭还了一部分房贷 律师您好,我结婚三年,婚前房子交了首付24万,贷款额36万,按揭还了一部分房贷,是我和我父母一起还的,婚后房贷只是我父母在还,方式是他们每月固定往我还房贷的卡里转2800,今年8月办理了提前还款结清,不过结清的钱有25万是我父母出的,3万是我们夫妻出的。平时我妻子挣得要比我多一些,是不是这3万大多数算她出的?最近不动产权证要下来了,如果加上她的名字,是否代表她有房产的财产分割权?也就是如果离婚她是否能分得财产,能分到多少?
2017-09-25 23:46 小超人(河北-唐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7-09-26 15:53
加名对方有权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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