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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侵权问题
土地侵权问题 2008年地震之后,原先的住房就成了危房,由于整栋楼房只有我一家人是私产(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齐全),所以政府当时分配安置房的时候,我们就只上交了房产证,换取了一套公产房子。当时房管所给我们说的是,等今后开发商用地的时候,再协商土地的问题。现在政府把原先的地全部卖给了开发商进行修建(包括我的私有土地)开发商并没有和我们协商也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现在地基都已经修好了。请问这种行为属于侵权吗?如果侵权,我可以要求开发商这么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备注:原先房屋的《国家土地使用证》还在我手上。
2012-09-06 14:05 lioula……(四川-德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9月06日 14时08分
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可比照同类土地转让价格赔偿。 我的补充: 2012-09-06 14:12

如果开发商以国家(政府)出让方式受让了土地使用权(即开发商向政府支付了土地拍卖价款取得土地),那政府应向你支付土地征收费用。

2 谢清海律师  2012-09-06 14:10
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3 沈辉律师  2012-09-06 14:51
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如果是开发商从你的手里直接买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你可以讨价还价的,但如果是政府按土地规划向你征收土地,那就只能按土地征收的规定和标准对你进行安置和补偿,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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