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实习问题 有本人及其同学5人于今年2月份来到芜湖一家私人公司,做实验室分析的,当时还没装修完善,且让我们到上海公司去培训,到了5月份的时候要我们签订一份协议书,意思是说我们培训了这么长时间,不能说走就走了,遂让我们签订一年之内不得离职的协议,要是未满服务期按每月1000交纳违约金。认为这样的协议合法吗?回到芜湖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又要叫我们给档案关系转到公司,不转就不给交社保和公积金。已经两个月过去了,还是不肯交,现在我说要走,非得让我陪了钱才行,不然就要告我。我该怎么办?请有这方面经验的专家给予答案!谢谢
2012-09-05 21:15 thlove……(安徽-芜湖)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