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现在因为性格不合,介绍人要求女方退还恋爱期间的花费给男方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现在因为性格不合,介绍人要求女方退还恋爱期间的花费给男方,女方需要退吗?同时男方的介绍人还恐吓威胁辱骂女方,有什么可以保障女方的权益吗?
2017-09-23 11:02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7-09-23 11:03
如果是赠与行为的话 可以不退还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9-23 11:05
协商退还。
3 陈铠楷律师 2017-09-23 11:21
如果是赠与行为的话 可以不退还的
4 闫燕律师 2017-09-23 11:41
协商解决
5 吴天正律师 2017-09-23 20:16
如果是赠与行为的话 可以不退还的
相关法律问题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现因为性格不合并且男方不信任女方,诬陷毁谤女方
1个回复男女双方订婚后同居,现在男方认为性格不合提出退婚后又觉得舍不得反悔要求女方再给一次机会
7个回复男女双方均为再婚,结婚7年,没有小孩,现在男方想离婚,因为女方不愿生,还有就是双方性格不合
6个回复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现在女方怀孕快7个月了,因为是和男方第二次怀孕
4个回复经媒人介绍男女认识 男方给女方彩礼二万 接触一段性格不合退婚
1个回复男女分手后,男方却以要求归还恋爱期间为女方的花费为由,威胁女方与其继续发生性关系
2个回复男女双方恋爱期间怀孕,现男方要求打胎,女方要求赔偿,应该赔偿
1个回复去年7.22结婚,因为感情,性格不合,现在想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婚前聘金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