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有协议约定过户时间 你好,因为在2015年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当时约定5年后办理过户手续,卖方缴纳土地出让金,买方负责过户费用,现在因本地经济适用土地出让金政策有改动(要收房屋出让收益的60%,就卖价与买价,价差的60%),卖家一直给我说,国家不让办理了,当时我们协议上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金为房屋款1.5倍(未明确说购房款,现在房子也涨价大概60%以),请问我该怎以做合适呢?
2017-09-22 09:59 185373……(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7-09-22 10:00
直接起诉处理
2 崔新江律师 2017-09-22 10:19
这个是需要搜集证据尽快诉讼解决比较好的啊。
3 陈铠楷律师 2017-09-22 10:56
直接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