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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卖无行为能力人房子,买房人过户完之后,还有风险么
监护人卖无行为能力人房子,买房人过户完之后,还有风险么 房本是90岁老太太一个人的,法院判决该老人为无行为能力 且 指定二儿子为老人监护人。
现在已经在建委过户成功。但是建委没有要求监护人(即二儿子)写声明书表示卖该房子是为了老人利益的(电话咨询时候说要的)。
法院判决书上写明: 老人由于摔伤股骨及腰椎住院治疗,出院后身体更差,不能自理且神志不清。由于老人住家离儿子太远,需将
老人现有住房换进城里由亲属日常照料。
请问: 需要监护人(即二儿子)写份声明书表示卖该房子是为了老人利益的么?如果要,如何书写?
2012-09-04 20:22 xianfe……(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年09月04日 20时28分
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一般的,不需要。
2 谢清海律师  2012-09-04 20:29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3 110网律师  2012-09-04 21:40
要明确处分行为是为他人利益而为。
4 徐卫东律师  2012-09-04 21:54
如果有关部门需要可以写份声明,关键要看对房款的实际使用情况
5 李同红律师  2012-09-04 22:44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6 孙新律师  2012-09-04 22:53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7 110网律师  2012-09-06 10:27
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8 赵江涛律师  2012-09-06 10:46
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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