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协议不符合法律是否成立 我是广州的实习生,之前无知被公司骗了签实习协议,后来才知道协议上面写的生活补贴比法律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低,而且协议上面没有我(实习生)的注册学号
而且实习协议上有一条是甲方(公司)比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乙方(我)实习时间,签协议的时候公司是跟我说一个星期休一天的,实际上是一个月休四天,还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或补休)。我是否可以索要补偿并按协议上的违约责任向甲方索要违约金呢
而且实习协议上有一条是甲方(公司)比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乙方(我)实习时间,签协议的时候公司是跟我说一个星期休一天的,实际上是一个月休四天,还经常加班(没有加班费或补休)。我是否可以索要补偿并按协议上的违约责任向甲方索要违约金呢
2012-09-04 18:26 XY349(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2年09月04日 19时11分
您好!可以的。
2 110网律师 2012-09-04 19:29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