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协议 我离婚后另组家庭,一男孩协议判给他父亲,但由于自幼在姥姥家住的时间长,离婚后也一直在姥姥家生活,其父每月供150元生活费,其父也另组家庭,其父不料上月溺水身亡,家有一平房三间,是孩爷爷的名字,孩爷爷也去世,名字可能改孩奶奶的了,该房一直未居住,孩父亲曾口头说过该房将来给孩,但无凭据,孩父亲和现妻贷款买的楼房,贷款买的价值15万的车,现妻有一男孩跟她住,孩爷爷两儿一女,现孩父亲去世 他们就要分这平房 既然是孩奶奶名字 那么子女都有继承权 请问我孩能分多少,应该怎样分;现孩奶奶想给孩子2万元,后与孩子无任何关系,这样合理吗;;另外那楼房 车孩子能分多少,该怎样分 走什么程序。急!!!谢谢您!
2012-09-04 16:04 a06882……(河北-唐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04 20:51
有继承权。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齐畅律师 2012-09-04 16:40
你好。1.孩子有权代位继承爷爷的房子。与奶奶及爷爷的两儿一女共同继承,份额均等;
2.孩子对于父亲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首先楼与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继承的只有属于孩子父亲的那一半的财产。这部分遗产由现任妻子及其子女与你的孩子共同继承,份额均等。
3.孩子奶奶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亲权关系不能解除。
2.孩子对于父亲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首先楼与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继承的只有属于孩子父亲的那一半的财产。这部分遗产由现任妻子及其子女与你的孩子共同继承,份额均等。
3.孩子奶奶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亲权关系不能解除。
3 孙新律师 2012-09-05 11:37
你好,请来电话咨询我